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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电视台医疗器械广告需要材料
央视广告代理公司 中视海澜
医疗器械广告
1、发布医疗器械广告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:
1)企业营业执照副本;
2)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;
3)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》(生产者所在省级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
部门审查批准的还须到北京医疗器械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);
4)境外生产的医疗器械还应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国政府批准该
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文件(中文译本);
5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。
2、医疗器械广告中禁止出现的内容:
1)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,如“疗效最佳”等;
2)宣传治愈率、有效率及获奖;
3)利用医药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医疗机构或者专家、医生、患者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;
4)含有直接显示疾病症状、病理的画面,令人感到已患某种疾病,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;
5)含有“无效退款”、“保险公司保险”等承诺;
6)以专业术语或者无法证实的演示误导消费者。
3、须与医疗器械广告同时发布的内容:
1)批准文号,如:食药管械(准)字、医械广审(视)第xxx号;
2)忠告用语: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
北京海澜海阔国际广告有限公司